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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云南省發布在適宜地區適度開發利用新能源省級遴選企業結果的公告,華能、華電、大唐、國家電投、國家能投、國投集團、三峽、中廣核等入圍。
9月30日,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能源局發布了《云南省在適宜地區適度開發利用新能源規劃》及配套文件的通知。根據文件,在適宜地區適度開發利用新能源規劃區域包括昆明、曲靖、昭通、紅河、文山、楚雄6個州(市)的部分區域,規劃風電及光伏發電裝機目標為11GW,其中風電7.9GW、光伏發電3GW,規劃建設時期為2020—2021年。一周之前,上述各地方政府相繼啟動招標。
根據要求,10月30日前,各州市依法依規優選確定業主;各州市能源主管部門要指導、督促項目業主在行政許可有效時限內完成項目設計、招投標、工程施工等工作,力爭具備條件的項目在11月25日前完成前期工作,上報進行核準(備案)。
此外,云南在文件中承諾,光伏電站前10年發電量全部平價上網,全額收購;后10年項目業主可延續前10年量價消納機制,也可自主選擇參與市場化方式消納。
原文如下:
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云南省能源局關于云南省在適宜地區適度開發利用新能源省級遴選企業結果的公告
2020年10月21日,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能源局委托云南省人民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心對昆明、昭通、曲靖、楚雄、紅河、文山6個州市上報的云南省在適宜地區適度開發利用新能源初選投資企業進行了省級遴選,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現將遴選結果予以公告。
入選風電企業: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協合新能源集團有限公司。
入選光伏發電企業: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云南省能源局
2020年10月26日